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4637.很明显,主在比喻中所提到的一切细节和每一个细节都代表并表示其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至高意义上代表并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事物。因此,人若不知道这一切,必将主的比喻视为普通的打比方,没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在里面。十个童女的比喻必是这种情形,除非人们知道童女、十、五、灯、器皿、油、卖油的、婚筵,以及其它一切细节在内义上分别表示什么。其它比喻也一样。如前所述,就外在形式而言,主在这些比喻中所提到的细节看似普通的打比方;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充满整个天堂。这是因为内义就包含在每个细节中,并且内义具有这样的性质:它的属灵和属天成分
就像光和火焰那样朝各个方向传遍天堂。内义完全优越于字义,并从每个词、每个字,甚至一点一划流出。我们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个比喻在内义上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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